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下一步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烟台市菜市街46号,邮编:264008,电话:0535-6631787,传真:0535-663178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中心”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保证了组织健全,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准备,规范。
(二)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以来,“中心”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底,公开政府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中心”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咨询超过0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没有产生与依申请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中心”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中心”对拟发信息认真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对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没有出现涉密现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深入。建议: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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