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5 17:21:22

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机关事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芝罘区机关事务处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下一步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机关事务处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电话:0535-6225980,传真:0535-686257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烟台市芝罘区机关事务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机关事务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机关事务处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保证了组织健全,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准备,规范。

(二)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机关事务处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2009年1月1日起产生的信息进行了清理。截至2009年底,机关事务处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规划计划方面。为“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共平台建设

群众通过“中国烟台”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机关事务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机关事务处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咨询超过0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没有产生与依申请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9年,机关事务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保密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订了专门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信息发布由专人录入,录入后的信息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2009年,机关事务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深入。建议: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