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芝罘里1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10829,传真:0535-623614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及时、准确的要求,我局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信息均做到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日内予以公开,挂网公布。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万无一失。对区府办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报表、报告均按时限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对信息的定性及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准确把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
导为副组长,法制宣传科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和审批中心窗口为申请受理机构;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3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方面。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2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5条;其它类信息19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主要依托“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环保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环保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除政府网站外,我局还在“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立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并强化建设,实现了界面友好,清晰透明,高效便捷。此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局办公室和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等受理机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查阅点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没有出现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凡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并严格尊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主动接受区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与监督,按时提交各类报告、报表,及时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本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为“烟台市芝罘区环境监察大队”和“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局机关统一办理。
九、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难以全范围反映环
保工作情况;二是由于宣传力度所限,群众上网查询、咨询的事
件数量还不多。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对科室政务公开培训和督导,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1月20日
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