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办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白石街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主动公开情况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我办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我办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6条,内容主要涉及我办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部门办公会议等方面。其中,机构职能(2条),占7.7%;政策法规(4条),占15.4%;政策解读(3条),占11.5%;财政信息(2条),占7.7%;人事任免(1条),占3.8%;应急管理(2条),占7.7%;会议公开(2条),占7.7%;信息公开指南(1条),占3.8%;组织管理(3条),占11.5%;工作推进(1条),占3.8%;业务培训(2条),占7.7%;政府年度重点任务(2条),占7.7%;主动公开目录(1条),占3.8%,其他信息同时,2020年我办累计办理网上民声17条。为“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为把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我办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2020年,我办未收到人大政协相关提案、建议和信息公开申请,相较去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减少3次。暂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
《白石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按照要求上传至政府门户网站,群众可自行查询。本街道主要依托“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白石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向白石街道办事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目前,我办已编制涉及安全生产、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等10个领域的基层政务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并已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开发布。根据《2020年芝罘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并发布了《白石街道办事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
(4)平台建设
我办的政务新媒体为“芝罘白石”微信公众号。作为白石街道官方公众号,现有关注量1643人,在2020年度累计发稿250余篇,浏览量共计27820余次,朋友圈分享4173人次。真正起到了宣传报道、引导舆论和营造氛围的良好作用。针对网上民声交付的办件,第一时间交办给相关科室及时处理,并在三天内给予回复,2020年已办件18条。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0年我办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公开2条,不涉及重点领域其他信息内容。
(6)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我办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7)监督保障
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我办特制定《2020年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于2020年7月10日、11月2日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培训,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依申请公开流程》等,使街道干部详细了解掌握我街道政务公开职责任务、执法流程、服务承诺等公众关心关注内容,增强了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2020年,我办加大了从严督查考核的工作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的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的情况全办通报,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严格按照社会评价做好信息公开,未因工作失误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白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的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3方面: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提高。目前在业务信息更新有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解读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到位,未真正深入贯彻公开理念,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个别应事前公开的内容滞后公开,个别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
下步我办将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时效。坚持创新载体,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完善制度,促进落实。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开质量,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明确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做到及时收集、整理。
(三)拓宽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办工作着力点主要放在了落实《芝罘区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上,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册等载体,将一些政策性较强、群众比较关注、社会比较敏感的热点问题、政策法规以及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
二是为方便公众办事,我办在政务服务大厅编制了业务办理流程公开目录,具体明确了承接业务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利用 “政府开放日”“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品,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社区,将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到位,为群众解答疑问,让群众全面、深入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新庆巷59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47838,传真:0535-6247838)。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