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0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凤凰台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路27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531132传真:0535-65229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便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制度,紧密结合街道发展实际和群众关心关切,坚持“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内容,提高街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条,主动公开类别主要有:1.政策法规、政策解读;2.领导信息、机构概况(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均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更新);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我办共受理网上民声24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安排部署。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党政办作为具体责任科室,安排一名专职信息员,做好需公开信息的梳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更新等工作,并协调各科室的相关信息公开业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本单位无因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流程,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务信息,党政办牵头制定《芝罘区人民政府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动态调整更新。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涉及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就业、社会保险、财政决算5个领域,详细梳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科室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要说明法定事由,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已公开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
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党政办公室牵头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管理维护等工作。一是配合区委、区政府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做好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二是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统筹推进“芝罘凤凰”等政务新媒体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和规范管理。三是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区发改局、住建局等项目单位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发布重点工作领域2条公开信息,分别为:“哈马碧冰雪运动中心项目” “关于《楚凤区片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六)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七)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业务培训计划,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以及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相关业务知识组织了集中学习和培训,促进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整体情况,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建立公众评议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向群众发放或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公众评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进行评议。2020年,我办未收到相关社会评价意见,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已发布政策解读多为转发上级解读,且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较为单调;信息公开的多样性不够,主要是依托政府网站,存在公开渠道不宽的问题。
下步,我办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一是确保信息公开人员的稳定性,并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多形式展现政策文件,助力政策文件精神内容的精准传达和高效落实;三是利用好街道“芝罘凤凰”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利用街道打造党群服务中心的有利契机,打造了由纸质材料查阅区、二维码矩阵展示区、自助服务区、互动交流区等组成的智慧型政务公开体验区,为辖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咨询解答等方面的一站式、便捷化的信息服务;对本单位及上级出台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立体化、多方位解读,改变政策解读质量差、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策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