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0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奇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奇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上夼东路13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23271,传真:0535-623559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便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制度,紧密结合街道发展实际和群众关心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内容,提高街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落实主动公开要求
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强部署安排,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更新信息。2020年奇山街道对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公开信息7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公布街道应急预案类信息1条;公开办公会议信息3条;解读会议信息1条;公开其他信息4条;制定公开9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组织管理、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网上民声办理事项共42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我办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效率。2020年街道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复议和诉讼。
(三)重视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办参照区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编制要求,编制并发布了我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同时,发布了我办9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安全生产领域、财政预决算领域、救灾领域、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卫生健康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四)加强平台建设
我办主要依托芝罘区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栏目的设置、充实,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网站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依托芝罘奇山公众号,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各类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二次、多次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并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每周三次更新信息发布内容。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0年街道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六)及时办理建议提案
2020年街道承办政协提案1条,并主动公开提案办理情况,提案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七)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2020年,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奇山街道建立了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通过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负责人员、卡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提高了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建设,真正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我办明确了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党政办作为具体责任科室,并安排一名专职信息员,做好需公开信息的梳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更新,并协调各科室的相关信息公开业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业务培训计划,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以及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相关业务知识组织了集中学习和培训,促进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督促各科室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失误、失密泄密等问题导致的追责问责情况。同时,我办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和上级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将信息公开主要责任科室的联系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业务水平不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推进。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接受专业培训较少,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仅停留在表面,对诸多工作要点理解浅,创新少。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有待加强。基层工作内容较为繁杂,公开与不公开界限不够明确,不能及时对模糊内容进行辨别,导致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
下步,我办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一是专人专责,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水平。街道已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注重实效,建立信息公开运行体系。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形成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三是开展核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复核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四是注重保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该公开的公开,涉及工作秘密和国家秘密的一律不予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办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求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均能达到既定目标。本年度,我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利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场地条件,打造了由纸质材料查阅区、二维码矩阵展示区、自助服务区、互动交流区等组成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为辖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咨询解答等方面的一站式、便捷化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