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3: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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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芝罘区《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芝罘区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务实创新,积极进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每月将重要的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和月度经济指标通过芝罘区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55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政策解读4条,统计数据信息14条,财政信息2条,应急管理1条,公共监管信息3条,部门会议信息5条,行政执法信息17条,组织管理7条。

2.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收到4条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与去年相比增加2,均予以公开,按期答复率为100%。针对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出具告知书前,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有效降低法律风险,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暂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情况

3.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以分管领导牵头,专人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基本目录编制,目前基本目录主要分为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务专题两部分,2020年度共发布1条相关信息,同时制定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4. 完善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2020芝罘区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552020年度我局不断规范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各类公开平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及责任分工,不断完善平台集约化建设、专栏设置,定期对平台内容进行维护,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发布

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0年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共公开2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2、双随机一公开3条、行政执法17条,无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6.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2020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

7. 完善监督保障。

明确了单位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较好地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面: 2020年我局每个季度定期通报一次本局政务公开整体情况,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公开、全面公开。社会评议方面: 2020年,我局未收到相关社会评价意见。责任追究结果方面: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无因工作失误导致的问责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但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需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和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自检自查工作的开展,查找和分析不足之处,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政务服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切实为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做好政务事、尽好政务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始终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完善数据发布和权威解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发布的影响和效果。及时准确发布各项数据,第一时间引导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认识数据变化

         本年度芝罘区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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