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办主要通过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www.zhifu.gov.cn/)和芝罘白石微信公众号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将《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修订)》、《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更新至2021年)》及10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1年度,我办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登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为13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会议2条,会议解读2条,政策解读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目录1条,计划总结1条,方案措施1条,财政预决算1条,我办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0余条。网上民声办理事项10余项。
(二)依申请公开。我办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我办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完善体制机制。2021年,我办收到1次信息公开申请,已处理完毕,申请涉及内容为本街道2021年7-8月份外来人口流动情况,允许公开。相较去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加1次。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产生相关费用,暂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办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建立信息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科室信息采集编写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本街道主要依托“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白石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办已编制涉及卫生健康、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等10个领域的基层政务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并已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开发布。根据《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修订)》编制并发布了《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2021年修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办的政务新媒体为“芝罘白石”微信公众号。作为白石街道官方公众号,现有关注量2419人,在2021年度累计发稿250余篇,其中政策解读4余篇,政策转载5余篇,互动交流模块连接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浏览量共计25000余次,朋友圈分享3000余人次。及时做好政策转载和解读工作,设立互动交流栏目,提高群众参与率,真正起到了宣传报道、引导舆论和营造氛围的良好作用。在本单位党政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传播态势,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我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由纸质材料查阅区、二维码矩阵展示区、自助服务区、互动交流区等组成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为辖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咨询解答等方面的一站式、便捷化的服务。 |
(五)监督保障。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我办特制定《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于2021年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培训,培训覆盖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等60余人,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使街道干部详细了解掌握我街道政务公开职责任务、执法流程、服务承诺等公众关心关注内容,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信息发布缺乏主动性,目前在政策解读等模块的更新度缓慢,且公开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较为单一,未能真正做到创新公开。
2.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不足。
3.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详细。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已发布政策解读多为转发上级解读,个别内容滞后公开,个别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
(二)改进情况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梳理本办政府信息分类,及时有效地公开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创新公开。
2.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准确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最基层信息动态,进一步贴近民生。向其他先进单位和部门学习,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群众切身需求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按照上级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依法扩大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做到详细公开,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扩展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方面,从而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信息服务,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办无任何信息处理相关费用;
2.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内容;
3.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抓,形成了分工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审批审核,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把关,保证公开内容的质量,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又防止乱公开。三是完善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奖罚分明的考核指标,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4.我办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领域、公共卫生领域、民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舆情管理,对容易引发舆情的重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工作的落实进行跟踪问效,对群众不理解的政策等,及时给于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