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5:18:0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1年,芝罘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业务培训、按照目录和责任分工主动公开有关内容确保了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条,涉及领导机构信息更新、权责清单更新、部门预决算、法律法规宣传、“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农补贴领域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收到并及时回复网上民声信息25为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机关建设,我局于11月份组织部分市民代表开展了“农业农村局机关开放日”活动,主要参观了局办公场所、文化长廊,了解农业农村工作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开展了座谈交流,宣传了惠民政策等。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一件因“本机关没有制作该信息”,所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存在;另一件所申请政府信息为“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已建议其向其他相关机关咨询了解。此2申请已按照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要素进行了答复,办结率均为100%2020年依申请0件相比,依申请公开数量增加了2件。依申请公开均未收费

3.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芝罘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芝罘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加强培训;修订《芝罘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科室各公开事项的内容、时限及时更新《芝罘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面向群众的信息公开指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1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芝罘区农业农村局主要依托“烟台市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芝罘区农业农村局无政务新媒体不通过其他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在芝罘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已形成了局长重视、分管领导主抓,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参加的共计11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等必要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制定《芝罘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紧密结合全局业务科室多且相对较为独立的特点,不断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开展培训4次,提高了全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整体情况,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21年,我局未收到相关社会评价意见,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个别问题:一是个别科室负责信息公开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不够重视。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是提高主动公开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政务公开条例内容和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深化全局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作为芝罘区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各项政府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稳妥做好宣传引导。

二是加强总结和宣传报道。及时对日常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开展政务工作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政务工作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做好农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公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涉农资金运行情况。

3.2021年,无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4.积极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全局业务科室多且相对较为独立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多次适时召开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具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能力,全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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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