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2:12: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芝罘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芝罘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芝罘区机场路40号-4,电话:0535-6235335)。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根据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的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和公开流程,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公开流程严格审批、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同时我单位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其中包括畅通依申请事项渠道,及时回复安全生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声热线等群众咨询投诉170余件;转办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20余件,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处罚公开力度,全年度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8篇、行政处罚决定170余件。

 

 

 

 

2、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图,全年共受理了依申请公开1件,主要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等内容,上述申请全部按照规定的办理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了答复。2021年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新一轮应急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面向群众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对应急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工作信息。及时处理回复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征集掌握民情民意,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同时做好上级重大政策转载以及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办公室主任带领专管员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指导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各科室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终考核。适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年内共开展培训2次,培训70余人次,确保各科室及时了解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方面还需一步加大力度。对部分政策性文件解读还不够生动、深入,公开信息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是公众参与实效仍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方式较为简单,采取图文结合方式发布信息较少,吸引公众关注的能力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主动公开的形式,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吸引更多公众关注并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3.芝罘区应急局对照《芝罘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布涉及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相关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平台,面向群众宣传应急知识,提高自身防灾减灾自救能力。

4.亮点工作情况。为扎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广大市民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满意度、认同感,12月10日,芝罘区应急管理局邀请市民群众走进烟台鑫淼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与应急科技产业发展情况。市民代表一行参观了淼盾创新应用体验中心,先后了解智慧用电、用气设备在日常安全生产及家庭当中的切实应用,直观感受智慧消防、智慧应急、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科技成果。通过面对面的交流,“零距离”的接触,受邀代表们深刻直观认识到应急管理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芝罘区应急管理工作予以肯定,对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芝罘区应急管理局将以此为活动契机,把“政府开放日”活动作为与社会各界沟通的重要平台,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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