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增拓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地保障了公开对象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好。
1.主动公开情况。区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主动、及时公开规范性信息,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修订,公开《烟台市芝罘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发展改革局2023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55项,其中:领导信息5条;机构概况3条;规划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3条,收费项目1条,通知公告1条,政府开放月2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会议公开4条,组织管理12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主动公开目录1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行政执法公示17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等。网上民生未收到任何申请。聚力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129件,满意率达到100%。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全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较去年增加12件,其中申请涉及内容为项目审批文件及相关规划文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程,第一时间检索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限进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暨局门户网站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更新了《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制定了《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把牢信息公开审核关,切实提升公开质量,确保全年无信息安全事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照主动公开目录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2023年本部门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发展改革局主要依托“芝罘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平台转载重大政策,设立互动交流、政策解读等在内的多个信息栏目。群众可通过“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发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可向区发改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区发改局积极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珍爱信用记录,争做诚信公民”的良好氛围,今年联合向阳街道办事处在万达商业广场开展了以“诚实守信你我他·信用芝罘靠大家”为主题的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
5.监督保障情况。区发展改革局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及时调整局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协管,办公室负责落实,各科室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态势,展示发改部门良好形象。全年组织4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依申请公开答复相关工作,共计58人次参与。本年度无社会评议及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办理有待进一步加深。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培训及学习交流,严格按照《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三审三校制度》、《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对政务公开芝罘规范化建设做进一步深入探讨,强化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
二是对各业务科室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完善兼职人员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2023年芝罘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具体做到:一定期汇总更新惠企政策,企业即可浏览最新、最全的政策,广泛筛选与政策相匹配的企业,有效解决政企信息不对称、政策知晓率低等问题,不断提升政策宣传的广度和精度。二是继续执行并公开上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性收费清单》相关政策。
3.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方面。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读领会建议、提案内容,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工。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及的绿色低碳、经济建设等重点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召开责任单位碰头会,多次召开现场协调会,梳理问题解决途径,打通建设堵点。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负责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建议均已吸收采纳,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依托“扫码入企”做好“联系走访企业”工作,挑选熟悉经济政策、热心企业发展、善于综合协调的骨干力量,每人分包15家企业,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经常性开展“拉家常”式交流,与企业家“同坐一条板凳”,一起分析形势、研究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宣传我区惠企利民相关政策。
5.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本行政机关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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