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9:00: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芝罘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市、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1. 主动公开情况。依托芝罘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做好统计数据公开,本年度发布统计分析11篇,统计月报22篇,统计公报1篇,统计年鉴1篇。通过微信公众号运用文字、动漫视频等形式推进政策文件解读。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及时办理“网上民声”在线回复3件,按时办结率100%。

    2.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件,全部为自然人网上申请件,内容涉及统计工作规划政策、芝罘区R&D经费、城镇失业率数据等。5件已于本年度全部办结,不存在收费情况,均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信息管理上,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的发布程序,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把政府门户网站做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群众可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通政务新媒体“芝小统”微信公众号,推送五经普动漫解读视频15个,大力宣传统计知识、统计动态,及时转载上级重大政策,并进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本年度推送信息80余条。链接政府网站,开通互动交流、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功能,惠企利民。

    5. 监督保障情况。安排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人。本年度组织具体工作人员和各科室共30余人开展政务公开培训3次,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2023年未收到社会评价意见,未出现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业务培训不够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不够突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内容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四是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为加快芝罘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没有收费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2023年芝罘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公开我局的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目录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开展“四上企业”大走访,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进行统计惠企政策解读,服务企业。

    3.本单位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件。

    4.创新亮点工作:政务公开推进五经普,创立“芝小统”统计动漫形象代言人,发布“芝小统说经普”、“行行话经普”、“统计局长说经普”等系列宣传视频,邀请烟台市多家企业录制视频为“五经普”打CALL,开办小统微课堂,助力五经普开展;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开通统计违法举报电子邮箱。

    5.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无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预览 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