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3:4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聚焦法定公开信息。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52条,通过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68条,领导信息7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财政信息4条,公共资源配置3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5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其他信息36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胶东在线网上民声等平台答复群众咨询投诉2000余件。二是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5条。三是聚焦解读和回应。依托芝罘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了政务公开体验区、24小时自助区、导服台等咨询沟通平台,接受社会对审批服务工作的咨询监督和投诉服务。

2.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内容涉及大厅窗口服务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相关文件燃气经营许可信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等,我单位严格按照申请受理、登记、协调、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办理信息申请,按时办结10件,按时办结率100%,较2022年依申请数量增加6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依申请公开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编制《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时效。二是严格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加强日常网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安全。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

2023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新部门会议公开、行政执法公示、财政信息、建议提案等栏目,适应新形势下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维护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2023年累计发布信息152条,其中转载重大政策120余篇。三是依托芝罘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了政务公开体验区、24小时自助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导服台等咨询沟通平台接受社会对审批服务工作的咨询监督和投诉服务。不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民互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5.强化监督保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局分管领导具体指导安排,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组织学习。2023年共举办4次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务公开精神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三是优化完善公开程序,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标最新公开标准、工作重点,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责任到人,密切协作。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2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把握公开时间节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及时将涉及全社会和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二是我局将认真对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探索先进技术应用,创新公开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芝罘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立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 积极探索我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在与企沟通、难题解决、政策推送等方面不断创新,做到精准助企纾困、加速培优升级、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方面。截至12月底,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建议均已吸收采纳,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构建PC端、手机端、自助端多端融合的全方位、多元化政务服务体系为抓手,提升全程网办的便捷性、易用性和用户体验感,持续推广应用爱山东”APP电子证照,实现申请人亮码亮证进行数据共享和申请材料减免,业务事项网上办理由能办好办转变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发展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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