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更新至202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页(www.zhif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

(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主要包括:决策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放管服”改革、财税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与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民生领域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共监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主要包括:提交申请、依法答复。

(五)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主要包括: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六)政府公开平台机制建设主要包括:平台建设、基础建设、组织管理。

(七)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工作计划。

(八)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任免、考录信息。

(九)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鉴、统计月报。

(十)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及应对、招标采购。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主要线上线下两种公开形式,线上网址为http://www.zhifu.gov.cn/col/col22886/index.html。凤凰台街道办事处还将采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线下查询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路27号。联系电话:0535-6531132.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公开时限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芝罘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zhifu.gov.cn)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向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附件2和附件3。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党政办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路27号

邮政编码:2640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531132

传 真:0535-6531132

联系邮箱:zfqfhtdzb@yt.shandong.cn (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220501,邮政编码:264000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235021,邮政编码:264000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关: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859080,邮政编码:264000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pptx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