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企业减负让群众得利

日期:2018-12-14  信息来源:区编办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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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区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水平,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让群众得利。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启行政审批服务的新模式,并积极稳妥做好机构组建、事项和人员划转等工作,将15个部门的48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相关联事项划转至审批局实施,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便民服务水平。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从严控制行政权力数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机构和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确保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和“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年,共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8项、承接上级下放事项38项、调整435项,确保上级取消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行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贴心帮办“一次办结”,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等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简单事项即时审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复杂审批事项限时办结。

  出台《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措施,提高监管能力,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王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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