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改革

日期:2018-08-2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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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芝罘区司法局自2012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51人,期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309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500余人。通过近年来改革进程不断推进,我区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不断加强,各项制度不断健全,执法工作流程不断规范,教育管控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和流程。2013年10月,区司法局经区编委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科,明确社区矫正科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2016年初,根据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精神,区司法局加挂了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职能。近年来,区司法局从工作制度和管理手段入手,先后起草拟制了《芝罘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芝罘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等规范化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细化了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日常监管、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期满解除等各项工作流程,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日常监管和教育学习、劳动等工作内容,落实了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分类分级管理、教育帮扶等措施,以规范化的制度建设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强化监管手段、丰富管理方式,进一步筑牢监管防线。为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实现“人防”和“技防”的有效结合,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初期就建立了以社区矫正科、各司法所、各社区居委会、家庭为成员的四位一体的人防体系,实施全面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管控模式,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和社区矫正管理群,利用微信实时定位、位置共享等手段,对重点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向,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重大敏感时期不发生脱管、漏管、再犯罪等问题。搭建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及会见管理平台,建立了远程视频会见室,实现了与全省监狱和戒毒系统线路互通、信息共享,为服刑、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实现了远程会见。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启动了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通过监管指挥平台,实现了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不间断实时定位,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同步,有效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创新教育形式、落实公益劳动,进一步提升矫正质量。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规范》等制度,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拟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的通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记录学习笔记,保存于工作档案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月通过微信群发送法律法规常识、社会道德、家庭美德、违规处罚案例等学习内容,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络学习,交纳学习体会材料。通过规范教育学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德意识和服从管理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在日常工作中,各司法所充分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先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清明节”森林防火、环境卫生大整治、帮扶孤寡老人“学雷锋”等公益性活动,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心。协调芝罘区城管局园林处,筹划建立社区矫正公益性劳动基地,协商建立公益性服务活动长效机制,便于各司法所就近组织开展“美化城市环境”、“爱护美好家园”等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 强化衔接配合、落实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矫正力量。近年来,区司法局进一步推动完善并落实社区矫正联动配合机制,在公安芝罘分局法治大队、派出所、看守所等公安机关及各地人民法院的协助配合下,先后对违反法律法规的41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收监执行,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治安管理处罚。联合芝罘区检察院刑罚执行科、南部新城检察室、锦绣新城检察室,每年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到两次全面检查,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开展。联合芝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覆盖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的预防艾滋病宣传、免费咨询检测活动,共同做好了对有吸毒史、不良生活习惯的服刑人员的管控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协调各街道民政、社保、住房保障等部门,推荐就业42人次,协助办理低保、廉住房、重大疾病等救济救助22人次,使社区服刑人员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发了悔过自新、自觉接受改造的积极性。今后,区司法局将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细化各项执法工作流程,积极克服立法欠缺、执法人员身份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等困难,切实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我区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重大安全性问题。(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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