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319641B/2020-09260 | 信息分类: | “十三五”规划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 “十三五” 规划】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是芝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顺利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以崭新面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历史时期,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烟台“首善之区”的关键五年。随着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烟台市芝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了《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2020)。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安全生产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全面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始终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预控目标内。
1.安全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区各街道(园区)和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领导和宏观指导。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探索实行了“三二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卡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区政府出台了《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连续10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集中将安全生产责任连同事故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网格化实名制安全监管,全面摸查每个层面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厘清每个层面的监管责任,分行业逐单位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建立监管责任台账,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条块清晰、分责具体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失控漏管问题。探索推行专职协管员制度,形成了专业力量为主、协管力量为辅的“二级机构、三级网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并将队伍链条拉长覆盖到社区居委会。
3.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打非治违”等活动,持续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探索建立了问题隐患台帐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集中排查梳理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台帐,跟踪督办落实,实行登记销号制度,实施常态动态管理。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2家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与安全联锁改造;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落实了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8座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加油站全部加装了HAN阻隔防爆装置;前期未经过正规设计的16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进行了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全区24家涉氨制冷企业,取缔关闭2家,改造制冷系统4家,消除了液氨使用安全隐患问题。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加快,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达到233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所有企业和冶金、有色等工商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同时,督促1500多家小微工商贸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全区300多家企业完成了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开展了职业健康查体,按期检测和查体率均达到90%以上。
4.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探索推行了政府和企业“两个”购买服务。区政府将购买服务工作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保障项目,由政府出资向中介机构和安全专家等社会专业力量购买服务,帮助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组织诊断性检查。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向优秀中介机构购买服务。持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筑施工、冶金、机械等4个行业企业累计提取安全费用1100多万元,使用率达到90%以上。应急救援体系日益完善,设立了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区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在芝罘海事局设立烟台市芝罘区海上搜救中心、农发局设立芝罘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个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分别是辖区内专业海上搜救力量北海救助局和森林消防专业队。同时,辖区有省级应急管理示范点1家,市级7家。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政府专项预案,每年组织政府层面大型综合性应急演练。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深入开展,“十二五”期间连续荣获烟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区建成全国安全社区2处、省级安全社区3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推进,年培训复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0多人,高危行业和非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上述人员持证率100%。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我区正处于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加之地理位置特殊,人员密集场所、海上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重点领域点多面广,安全生产方面的考验和挑战不断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安全生产现状与安全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处理不够好。存在新上项目把关不严、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不力、实施整顿关闭和执行停产措施态度不坚决、不彻底等问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许多中小企业还得不到有效落实,一些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不少高危企业经营者是跨行转业经营,安全认知度较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企业安全风险大。三是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还存在安全生产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监管方式落后、装备不足,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的科学监管手段;安全生产检查不够深入,执法不够严格,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触角难以全覆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胜利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攻坚时期,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安全健康社会的新时期,更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目标的决战时期。站在新起点,面临新形势,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创新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根本途径。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和人民利益至上,围绕“六个坚守”总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题,以健全完善‘三二一’工作机制为主线,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安全生产新要求,用探索创新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用最新理念和成功经验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事故防范、企业主体责任、社会支撑和应急救援五大体系,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烟台“首善之区”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规划目标。到2020年,我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主要指标始终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预控目标内,并呈逐年下降态势。事故结案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权责明晰、精干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1.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时制定针对芝罘区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依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区安全生产“三二一”机制。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关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方式,实现管理手段由行政手段为主向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健全完善涵盖区街居三个层面,包括党委政府、部门、企业三个方面,贯穿生产经营所有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人人都有责任心、事事都有责任制、处处都把责任落到实处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台账和问题隐患台账,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监管责任不清、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等问题,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实现监管工作实名化、网格化和隐患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建立失职渎职责任追究机制,出台《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制度》,探索建立事前追究机制和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问责措施,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监管不到位、重大隐患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切实发挥警示警醒作用;对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厉进行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评优评先内容。
3.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建设多部门联手、多领域运行、跨区域协调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监察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权威和影响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行为。完善科学执法制度,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监管措施。改进执法方式,各级安监部门制定公布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并逐步将随机抽查变为各级安监部门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完善执法手段,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检测,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配备标准、使用规范和执法视频归档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执法调研,探索实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健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建立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制度,对案情相似、违法行为相同的案件,按照一定比例召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裁定。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立通报、移送、受理、立案、办案等制度,加强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4.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建设。推动各街道(园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健全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设立单独的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另配备1名副科级副主任;重点街道(园区)核定人员编制不少于5名,其他街道不少于3名。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齐执法装备和执法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改善执法工作条件。执法人员全部配齐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评审、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执法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构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事故防范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认真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深入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加快推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分行业编制风险源辨识方法和分级、分类标准,明确企业危险源分级管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导、考核和处罚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精细化和安全生产风险的有效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明确街道(园区)和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起安监部门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街道(园区)和部门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探索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预防机制,通过严格规划、严格许可等前置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重大事故隐患产生。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出台《烟台市芝罘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公告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全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做好平台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实现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共建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利用,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2.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
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把好化工项目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新增高风险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项目。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闭机制,对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关、停、转、搬、改,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抓好“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和易燃易爆危化品仓库、油气罐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重点部位,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以及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等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继续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全面完成“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强化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管理,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指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危害分析方法,开展过程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控。
工贸领域。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突出治理重点环节和部位:冶金行业以冶炼高炉平台炉身炉顶、转炉吹炼和浇铸、有限空间作业、煤气氧气、高温熔融液体和高温物体公路运输等为重点;有色行业以粉尘爆炸、高温熔融液体和高温物体公路运输等为重点;建材行业以高温窑炉、煤气的生产和使用、水泥储存的清仓作业、煤粉制备等场所和生产环节为重点;机械行业以粉尘爆炸、防止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为重点;轻工行业以防止液氨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中毒和火灾、粉尘爆炸等为重点;纺织行业以输配电设施、原棉库、危险品库和老旧厂房、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商贸行业以仓储消防安全、车辆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外来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等为重点;突出液氨使用、煤气使用及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企业的安全管理、企业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联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检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联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消防领域。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大应对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的举高、专勤等特种消防车辆及大功率灭火和抢险救援车等高精尖消防装备的配备;加强以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为主,以多功能滑移、运输拖车等为辅的工程机械装备体系建设。按标准配齐灭火抢险救援装备、消防员新型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推进装备评估结果应用和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完成缺建消防站建设和危旧消防站改造,2017年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研究和演练。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完成街道(园区)消防队伍建设达标任务。加强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机构。
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突出监管重点,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海上运输领域。严格落实船舶恶劣气象禁限航规定,杜绝船舶超抗风等级冒险航行。淘汰老旧船舶,推进客运船舶运力升级换代,引导、推动中小型客船“安全智能、经济舒适、绿色环保”发展。严格市场准入,推动客运公司实行集约化经营。纠正渔船违规航行行为,减少商渔船会遇局面和碰撞隐患。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改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条件,强化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管理。
海洋渔业领域。加强渔船管理组织化体系建设,建立依托渔港、合作社、协会、公司等管理渔船体制机制。开展“标准化渔港”建设,加大渔港消防、航标建设和维护力度,提高渔港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渔船通讯、救生设施等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实现“渔船大型化、渔具规范化、设备现代化、生产安全化、作业节能化”转变。加强渔船、渔港监控系统、渔船电子标识、渔业通讯、应急救助等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提升渔港渔船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渔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合作。加强渔业船员培训和管理,加大船员培训基地和机构建设,强化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农业机械领域。转变农机安全监管方式,用法治方式贯穿于监管工作全过程,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实施农机牌证许可和执法检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免征农机监理收费政策,做好监理经费保障。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双重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推行农机监理服务进社区,健全基层特别是街居两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检验、执法车辆、事故勘查、培训考试等装备设备,改善农机安全监管手段。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领域。进一步厘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责任和要求。依法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推动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落实管理责任。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构建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隐患治理实效。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
3.深化职业病危害防范。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建设。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基层监管力量,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各级职业病防治协调推进机制,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落实相关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责任,建立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责任体系。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建设。建立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活动的职业卫生工作机制,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实现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设立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公益性指导与援助平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信息体系。围绕职业卫生专项调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报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构建职业卫生信息监测体系。建立基于职业病危害治理信息监测与监督执法的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建设依托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的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实现职业病危害治理动态监管。完善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支撑体系。支持多种形式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小微型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援助的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检测服务、诊断检查机构。加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三)打造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全面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建立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公示制度,分行业制定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意见,构建起企业内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督促企业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完善细化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安全总监,中小企业探索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长期安保服务协议。推动企业招聘真正懂技术、懂安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补齐短板,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警示告知、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
2.建立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新机制。推动各类企业按照《非煤矿山、工贸、化工等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逐一明确各风险点管控层级,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积极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等先进手段,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能和质量。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
3.大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提质扩面。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实现标准化创建工作由量向质的转变,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让标准化真正成为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有效手段。在高危行业和工商贸规模以上企业践行标准化发展方略,所有企业实现标准化有效运行,发挥一级标准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扩大二级标准化企业数量,巩固提升三级标准化企业水平,同时,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四级标准化。进一步拓展标准化创建范围,重点将工作范围向卫生、旅游、教育等行业延伸。
4.探索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将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设列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出台《烟台市芝罘区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对存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瞒报、谎报、不按时整改事故隐患、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报告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直至其整改达到要求。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市场准入、项目立项、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政策性资金、投融资、招标投标、进出口、出入境、授予荣誉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或禁入,并作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5.积极倡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创建国家、省、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为抓手,向广大企业积极灌输安全文化建设理念,推广安全文化建设方法和途径,引导企业认识和重视安全文化建设,用文化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机械、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行业影响力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安全文化建设有特色、示范效应明显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和培育,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在全区逐步树立起覆盖全区各级和各行业领域不同规模、不同特点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带领各行业企业全面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建设支持有力、健康有序的社会支撑体系
1.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提倡安全科技进步,坚持科技兴安,积极推动安全科技项目的推荐、立项、鉴定、推广、应用,发挥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强安全科技成果推广,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快安全生产与工业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鼓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积极采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危险工艺、设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减少一线作业人员数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加快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优化安全生产专业和人才结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需求与院校人才招生培养对接工作,协调院校加强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需求调研,鼓励院校根据需求建设以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为特色的专业或扩大现有专业招生规模。面向安全生产需要,培养安全意识强、具备一定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各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强培养一批既懂专业技术又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完善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专业人才。指导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安全技术科研机构建设安全培训基地,承担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主动接受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3.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充实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完善区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统一管理,制定《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专家遴选条件、程序、聘用年限、权利义务、服务酬金等作出明确规定。各级分别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完善专家使用管理办法,细化专业分工,发挥专家特长,大力推进专家为安全生产提供政策法律和专业技术支持。整合驻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技术力量,扶持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推动中介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和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
4.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在党校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全面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减少“三违”现象发生。鼓励、推动大型企业和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推动开发建设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建立优秀视频课程资源库。把安全素质教育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直补范畴。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面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和群众性安全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五)建成覆盖广泛、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督促街道(园区)及大型企业、高危企业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决策水平。在全区建立5处应急管理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企业兼职应急队伍建设,与建立街道(园区)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相结合,形成以专职应急队伍为主体,企业兼职和街道(园区)应急队伍为辅助,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应急人员参训率100%,探索推行专兼职应急队伍技能竞赛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的意见》,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和专兼职应急队伍的应急协作,形成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的经费支出予以相应补偿,鼓励和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
2.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继续完善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相衔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应急预案体系;按时修订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确保到期修订率100%。定期开展应急实战演练,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协同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每年开展多部门联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一次。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实现经常化、常态化。强化应急平台基础建设,完善应急平台监测预警、指挥协调、资源管理、预案管理、数字化演练等功能应用。
3.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努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落实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全面推行企业应急处置卡管理,解决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提升整体应急处置水平。
4.强化应急支撑保障。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由相关行业和领域专家组成事故抢险技术指导组,辅助领导科学决策和指挥。加强专业救护队伍对相关企业应急指导和服务的协调。建立在通讯、交通、信息等方面与重大危险源分布相配套的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全区应急装备及物资台帐,健全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制定应急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政策,明确应急物资装备征用补偿和损害赔偿的程序、方式和标准,探索制定保险支持应急救援事业的办法措施。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统筹和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利用云计算技术规划建设集安监业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技术支持等信息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监管云数据中心,强化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分析利用,建设通用的、开放性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政务、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执法监察、举报投诉、应急救援、事故调度统计分析等的信息化。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设工程。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建设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吸纳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对全区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分级,建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网络体系,实现全区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政府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平台,督促企业建设统一模拟监测数据的监测预警平台。企业各类安全参数、预警数据及视频画面等同步传输到政府监控预警平台,由政府监控预警平台结合企业周边环境、人口分布和气象等数据进行分析管理,实现政府对重大危险源的远程动态实时监控、预警信息发布、事故防控和应急指挥等功能。
(三)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推广工程。选择一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系统总结其经验做法,进行论证、评估、完善和提升,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在各行业全面推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分管行业领域中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在全区逐步建立起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帮扶工程。推行“政府推动实施,企业购买服务,专家、机构查找隐患,监管部门监督落实”的安全监管新模式,通过政府协调,企业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或专家等社会专业力量签订购买安全管理服务协议,由机构和专家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帮助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进行全面诊断性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全面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达到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成安全诊断检查专家组,对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和社会公共领域进行检查,深入查找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推动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和职业病病危害的有效控制。
五、保障措施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建立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努力从根本上减少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宏观因素。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杜绝降低安全标准、违反安全规定的所谓“一站式服务”,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安全生活。
(二)完善安全生产综合政策。完善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安全准入标准,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和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规划准入。完善产业政策,严格限制建设高风险项目。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建立区政府和各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适用范围和费率标准,完善与企业发展水平同步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利用多种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在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用于事故预防。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逐步由高危行业扩大到所有行业领域,并按行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化费率。推动承保机构对投保企业开展风险评估诊断服务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完善事故伤亡赔付法律制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和事故成本。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大信贷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有偿还能力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基层社区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保障劳动者合法的安全生产权益,确保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开辟安全曝光栏目,对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经常性曝光。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对话”等渠道,加大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力度,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群策群力、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和考核体系。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规划》目标考核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绩效评估体系,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目标分级责任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好各项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工作。完善《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