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665B/2021-05106 | 信息分类: | 校园安全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26 |
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办法
一、校舍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一)发生校舍、厕所、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事故,遇有人员伤亡,应尽一切可能及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二)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注意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三)遇有学生伤亡,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时将事故情况,特别是师生伤亡情况报告教体局。
(四)组织力量对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工作。凡属危房,要采取果断措施封闭停用,杜绝再度发生伤亡事故。
(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员,及时报告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六)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好倒塌校舍、厕所、围墙等建筑物的修缮工作,把好建筑质量关。
二、体育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一)一般皮肉擦伤,应立即送学校卫生室进行处置,严重者送医院进行医治。
(二)一般肌肉扭伤、拉伤,早期冷敷、减少出血、减少肿胀;后期热敷、理疗、按摩、休息治疗。
(三)因摔伤、砸伤,造成明显或不明显脱臼、骨折,要立即设法用木板、硬纸板将受伤部位固定,以防错位,减轻疼痛,然后立即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
(四)因摔伤、砸伤,伤及头部,头昏伴呕吐,呈明显脑震荡症状者,应立即送医院,检查诊断治疗,即使脑震荡症状不明显者,也应送医院诊断。
(五)凡发生上述3、4情况,校方应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了解情况,并参与治疗救护意见。
三、集会与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一)学校组织开展大型校内外活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室外大型活动出现恶劣天气情况,活动组织者应统一指挥,有秩序地依次退场疏散,以免学生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发生倒地踏伤、压伤事故。
(三)室内大型活动因电线短路等情况突发火灾,活动组织者应坚守在场,镇定指挥,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通知各班班主任和岗位责任人,按指定通道带队退场疏散,直到全部学生撤离,活动组织者方可撤离。
(四)校外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型采取相应处置办法,保证师生安全。
(五)有学生伤亡,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六)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员。
四、教学实验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一)若遇触电,应立即关闭电闸,切断电路,如一时无法切断电路,应立即用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电线等导体分开。
(二)触电者若骤然停止呼吸、心跳,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三)若一般酸液溅入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酸液溅入眼睛,除用水冲洗外,还应送医院检查救治。
(四)使用酒精灯不慎起火,应用毛巾、沙土、衣服覆盖扑灭。
(五)烧伤、烫伤均应送医院检查治疗。
(六)发生事故均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教体局。
(七)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员。
五、学生宿舍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一)跌伤、骨折、头部受伤立即送医院检查救治。
(二)发生火灾,宿舍管理员应保持冷静,迅速组织学生疏散,正确判断火情,在组织自救的同时拨打“119”求助。
(三)如遇陌生人强行入舍袭扰,劝阻无效,拨打“110”报警电话。
(四)发生事故均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教体局。
(五)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员。
六、校园安全保卫事故处置方法
(一)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欲强行进入校园时,安保人员应采取措施,不得放行。
(二)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园内,安保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领导,并全程跟踪,同时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查处。
(三)校园内发生不良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先应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四)发生学生伤害事件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教体局。
七、消防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一)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教职工扑救。扑救时要先救人后救物,优先保护中小学生、幼儿不受火灾侵害。火势蔓延,要迅速拨打电话“119”报警。
(二)火场人员要保持镇静,明确自己所在位置,分析火情,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跳楼,造成不应有的伤亡;被困高层师生严禁跳楼逃生,被困低层师生被迫采用跳楼逃生方式时,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同时注意缩小下落高度,保证双脚落地。
(三)火灾发生时,忌盲目开门开窗,以免加速空气对流,造成火势蔓延;如室内烟浓,教育学生以低身姿势撤离,以免因烟呛而晕倒窒息。
(四)火场人员要迅速按照消防标志所标明的方向有秩序地撤离火场。楼内发生火灾,应沿防火安全通道朝楼底疏散;如果中途防火楼梯被堵死,应该向楼顶跑。同时可以将楼梯间的窗户玻璃打破,向外高声呼救,让救援人员知道你的确切位置,以便营救。
(五)身上着火,如果来不及脱衣服,可以卧倒在地打滚,把身上的火压灭。
(六)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教体局。
(七)确定事故责任,处理责任人员。
八、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方法
(一)拨打“120”救护电话和拨打“122”报警电话,请求紧急救援,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二)请求紧急救援时,要将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危险或受损情况、受助要求向救援方讲清楚。
(三)在场师生要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调查取证。
(四)发生伤亡事故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教体局。
(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正确合理的进行善后处理。
九、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处置办法
(一)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要迅速组织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或就近躲避。
(二)躲避时要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身边牢固的物体,以免摔倒。
(三)用身边的物品,如书包、衣服等顶在头上,保护头颈,或用手护住头部或后颈。
(四)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教体局。
(五)做好善后工作。
十、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一)在校医的指导下,对食物中毒者做急救处理,然后迅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诊治,同时告知学生家长。
(二)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查明事件原因。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供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化验处理。
(四)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在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现场消毒。
(六)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消除隐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八)确定事故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十一、传染病
(一)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2.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3.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
在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和教体局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进行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区教体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