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967/2021-05002 | 信息分类: | 就业失业登记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在职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36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10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
二、申请条件:
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批准日期距申领补贴之日在12个月内。批准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仍可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
注:对于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受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3.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三、补贴标准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准入类证书,不分级别的为2000元;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评价类证书,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登录烟台市人社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个人服务-社会保险-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根据提示要求填写信息。
2、后台收到申请后,进行申报信息核查,核查通过后次月月底将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报人社保卡内。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1. 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楚绣东路1号)二楼社保就业服务专区
2.咨询电话:0535-6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