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3182Y/2022-06559 信息分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10-27

【专家解读】专家视角看《关于加强芝罘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2-10-27  信息来源:住建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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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物业服务关乎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居民美好生活,影响基层治理能效,是社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高质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芝罘区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以及烟台市有关规定,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芝罘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全区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也是全区物业管理政策的总纲领。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精细化拆解政策,山东工商学院房地产与物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马立强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意义重大

马立强认为,《实施意见》健全了物业管理综合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区直部门、街道(园区)、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通过纵横两个方面的制度设计将这一管理体系进行具体落地。

在纵向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和阐述、落实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下移街道办事处、社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在横向联动方面,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为有效落实部门共管和联动厘清了职责分工。有效发挥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最终实现“属地负责、行业监督、部门联动”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格局。

坚持标准指引和服务原则

马立强介绍,《实施意见》以《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指引,培养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典范,为物业服务企业树立服务标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全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以《芝罘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为依据,运用第三方机构测评实施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构建以评促建的行业管理新格局;立足群众满意原则,建立物业企业准入退出制度,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并完善应急服务人制度。

保障机制建设不可或缺

马立强指出,《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保障机制,一是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将其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考评,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二是实行物业服务备案登记制度,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党建作用,提高业委会运作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培养合格业主群体,为早日实现业主自治目标创造更多主体力量。

充分发挥业主自治能力

马立强说“业主自治力问题”源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利益纠纷矛盾,“提升业主自治力”终究要解决一个问题:如何体现业主的利益,从根本上实现物业管理的目的?对于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召开与成立,把好业委会选举程序关和人选关,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同时,社区做好协助工作。同时,强调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业委会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党建活动规范业委会日常工作。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优化业委会人员配置,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区内的党员通过选举加入所属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高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促进业委会持续良性发展。

信息来源:胶东在线网站(点击查看

解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35-660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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