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7967/2022-07257 信息分类: 优惠扶持政策
发布机构: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0-04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日期:2022-10-04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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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项目: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对象范围: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政策申请条件: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规定:符合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全程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可由企业和所在培训机构申请补贴。

政策申请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备案表(需到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二楼培训科申领)、培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相关人员《就业创业证》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上述材料,除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需1份外,其余均需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1.补贴申请。培训考核结束后由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培训补贴。

2.审核及公示。对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

3.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及电话

1.办理地点: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二楼

2.咨询电话:0535-6605535

补贴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9〕105号)、《关于公布就业创业培训专业目录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92号)文件精神执行,不同专业补贴标准不同。

2.相关文件链接:

烟人社字〔2019〕105号:http://rshj.yantai.gov.cn/art/2019/8/12/art_23318_2488118.html

烟人社字〔2020〕92号:http://rshj.yantai.gov.cn/art/2021/11/8/art_23237_2904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