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665B/2022-07264 | 信息分类: | 教育督导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中小学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开展中小学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区属义务教育段学校
二、督导内容
本年度督导评估工作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及上年度督导反馈整改情况五方面进行。
三、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集中查阅材料方式。检查前一天上午电话通知学校,学校将督导检查细则所有项目相关文字、影像等材料按通知时间送儿童影院后一楼会议室,学校安排一名校级领导组织学校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到场陪检。
四、督导反馈
督导检查采取当场反馈方式,检查组对每所学校督导检查时,就检查情况向学校陪检人员进行即时反馈,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陪检人员、校级领导签字确认。
五、 其他要求
1.各学校根据督导细则所列条目,提供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的佐证素材,制度性文件需加盖公章。检查时缺少的材料可以当场提供电子版,当场检查结束后不再受理。
2.《评估意见建议表》请于12月30日下班前加盖公章后交督导室。
3.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评委需每天进行核酸检测,学校陪检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检查和陪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7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居住社区7天内发生疫情的;近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芝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