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芝罘区2023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日期:2023-03-27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2023年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健全制度、提升效能”的工作思路,聚焦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开创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总局60号令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职责守则,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机制,以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情况。针对领导干部包保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销售者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加强食品超市监督检查。以大型食品超市、连锁超市总部为重点,梳理门店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总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督促门店完成问题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严格重点批发商监管。建立肉类批发商台账,实行动态调整,开展交易时段监督检查和抽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局规范标准。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责任约谈等方式,督促批发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各项制度。

(四)深化农批市场监管制度落实。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突出入场查验制度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五项制度”。加强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信息化平台使用,强化问题在线发现、处置、审核,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

二、夯实监管制度基础

(五)落实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制度。根据省局拟制修订的《关于加强连锁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的指导意见》《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指南》《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指南》《食品连锁超市管理指导手册》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六)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应用。按照总局和省、市局部署要求,做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和第三方冷库备案信息系统使用,以及农批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归集工作。推广应用省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平台,重点针对食品销售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考核,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

(七)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一户一档”原则,汇集监管数据,逐步健全食品销售企业监管档案,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和监管发现问题进行动态调整,开展食品销售企业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提升监管效能水平

(八)组建检查员队伍。制定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训、管、用工作制度。初步建立检查员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抽调人员参与省级、市级检查,以干代训提高监督检查能力。

(九)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对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落实无合格证食用农产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追溯信息共享。推动“瘦肉精”问题“快检、快查、快处”机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