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省、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