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用事业与安全生产科
办公电话:0 5 3 5 - 6 0 2 2 1 8 7
机构职能: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职责范围内城市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权范围内城市燃气、热力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产权单位组织处理相关安全事故。负责职责范围内供热管理工作等。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区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监管区管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负责区管市政公用设施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区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资料档案和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组织城区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