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710C/2023-06505 信息分类: 检查标准
发布机构: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08-21

【检查标准】药品零售环节风险隐患检查标准

日期:2023-08-21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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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品零售安全管理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置依据

1.1许可条件的检查

1.守法、诚信经营情况

2.执业药师在岗情况

3.设施与设备情况

4.追溯体系建设检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设施与设备  

1.查《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均在有效期内,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与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2.是否从无药品经营资质企业或个人购进药品,或连锁门店从总部之外购进药品。

3.对照申报资料及提供的其他资料,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4.现场检查内容:

有无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企业提供数据资料等有无虚假、欺骗的行为。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设施与设备之相关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设施与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1.2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

1.质量管理体系与职责。

2.人员管理与人员培训情况

3.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4.计算机系统运行情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与职责

1.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的健全、完整性。查看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关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查是否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查看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和员工名册及任命文件、从事药品经营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简历等,核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查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评价等培训档案管理。重点检查特殊药品、冷藏药品储存和运输人员培训情况。

4.查企业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健康档案;

5.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到位。关键质量管理环节是否有操作规程,规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与文件配套的相应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在岗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查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是否有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是否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与职责之相关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与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1.3药品购进的检查

1.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资质审核情况;

2.购进票据保留情况;

3.购进验收情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采购与验收

1.查企业是否确定供货单位、所购入药品、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采购药品是否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查阅查验制度、资质档案等,确定其合法性、有效性。

查阅查验质量保证协议,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

2.查企业采购药品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并按有关规定保存。是否有购销记录及是否有合法的采购发票;

查看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发票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3.查药品到货时,企业是否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

采购记录与采购订单是否相符,票、账、货是否相符。

查验企业是否按制度进行验收,并记录。

查验企业保存药品的检验报告书。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采购与验收之相关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采购与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1.4.药品陈列的检查

1.分类、分区陈列及养护情况;

2.有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的陈列、储存管理情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陈列与储存

1.查企业是否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药品存储要求。查阅温度记录,温度计、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查药品是否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查阅陈列检查记录。

3.查企业是否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4.查看企业是否按药品质量特性进行养护。查阅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养护记录记录。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陈列与储存之相关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陈列与储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1.5药品销售的检查

1.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并做好销售记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销售管理

1.查企业销售药品是否开具销售凭证;凭证内容是否齐全、准确;销售记录是否完整、准确等。

2.查看拆零销售药品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拆零专柜、拆零销售的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销售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拆零销售是否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拆零销售期间是否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等。

3.查看销售记录、留存的处方等。处方是否经执业药师审核、核对后销售等。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销售管理 之相关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部分 药品零售企业 销售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