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海阳社区居家托养申请通知

日期:2024-05-3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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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条件:

1、年龄在 16~59 周岁之间;

2、具有芝罘区户籍;

3、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智力、精神残疾人(1-4级)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5、未就业(查询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二、居家托养服务内容:

1、个人卫生服务:理发、洗浴

2、家庭环境卫生:居室清洁(1小时),玻璃清洁(1小时)

3、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心理康复训练(限于精神、智力残疾人),运动功能训练(限于肢体残疾人)

三、提交材料

1、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证需复印残疾证号和照片页、基本信息和批准残联公章页,多重残疾的需附加有内容的备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