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海阳社区居家托养申请通知
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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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条件:
1、年龄在 16~59 周岁之间;
2、具有芝罘区户籍;
3、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智力、精神残疾人(1-4级)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5、未就业(查询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二、居家托养服务内容:
1、个人卫生服务:理发、洗浴
2、家庭环境卫生:居室清洁(1小时),玻璃清洁(1小时)
3、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心理康复训练(限于精神、智力残疾人),运动功能训练(限于肢体残疾人)
三、提交材料
1、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证需复印残疾证号和照片页、基本信息和批准残联公章页,多重残疾的需附加有内容的备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