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醒】80周岁高龄补贴开始办理啦!

日期:2024-07-2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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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居民,2024年度高龄补贴登记开始了,户籍在本辖区内,80周岁(1944年出生)的老人第一次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龄补贴登记时间截止到7月底。80周岁以上已登记过的老人请携带户口本原件至大海阳社区核对信息。社区电话:6244878。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

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报名申请为准),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二)补贴标准

1.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2.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给予补贴;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增长。

二、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

即日起—7月31日,凡本年度符合上报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区)提出申请,2024年之前已经登记领取过补贴的老年人,不需要提交复印件,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注意事项:

1、老人居住地和户籍地分离的,以当年1月1日户口本上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严格杜绝多头上报;
       2、高龄老人年龄有疑议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3、本年度去世但符合条件上报的,其亲属可加附公安机关死亡证明领取当年度高龄津贴,但必须在备注栏标明去世日期; 

4、百岁老人当年满百岁的,自满百岁的月份开始计发;已满百岁的按全年12个月计发;

若有老人当年去世,则严格按照去世前(去世日期和出生日期相减)符合条件才可以上报,标明去世日期。因统计时老人未满百岁,按百岁统计,在发放时街道(园区)要严格核查,去世时满百岁的,按百岁标准月计发放。去世时未满百岁的,按90-99周岁标准发放。

5、高龄津贴一年一发放,申请日期统一截止到当年7月31日,逾期不办理申请手续的,不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