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4-03171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推荐项目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4-07-29
信息来源: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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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芝罘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好、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提出芝罘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25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日(自2024年7月29日始至8月17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
邮政编码:264001
电话:0535—6225705
电子邮箱:wxjzhglk@126.com
附件:
芝罘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公示名单.doc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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