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833D/2024-03804 | 信息分类: | 卫生监督检查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2024芝罘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方案及检查情况
日期:2024-08-19
信息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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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计划及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公共场所。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是严格执法,打造芝罘区公共场所“蓝盾行动”品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升卫生监督效能。
二是部门合作,提升联合执法效能。明确行业类别差异,细化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中心等部门对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综合性执法检查。
三是错时执法,强化营业高峰期重点督导。建立“统一标准,差别管理”的监管模式,根据公共场所营业特点及个别场所存在的特殊问题,进行合理化监督指导,在不同时间段开展执法工作。
二、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2024年以来,芝罘区卫生监督所按照工作计划,共完成系统内公共场所监督检查1595家,监督覆盖率78%;开展蓝盾专项执法行动9项,处理投诉举报130起;联合记者开展“投诉举报”“双随机抽检”的随访工作,检查公共场所7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随访稿件3篇;完成公共场所量化评级单位1770家,量化完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