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8418/2024-03812 | 信息分类: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烟台市芝罘区2024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日期:2024-08-19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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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芝罘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烟芝卫[2021]129号)规定,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具有芝罘区常住户籍(以二代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
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给予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给予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