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独子费登记通知

日期:2025-01-3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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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在本辖区,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出生,父母属于企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在职、失业、无业人员请带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原件(首次登记需带复印件)于2025年3月25日前到社区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企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在职人员自2022年11月1日起到户籍所在地登记领取独子费,之前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咨询电话:624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