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31151/2025-04477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1-21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日期:2026-01-2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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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机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执法性质:行政机关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职权类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办公地址:芝罘区芝罘里1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环境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全区环境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实施。

()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或组织查处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理。

()组织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与自然资源、农业、水利等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门的执法协作。

()受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现场调查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办理程序和时限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审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申辩或听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执行结案

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行政强制:申请-机关负责人审批-组织实施-期限内对标的物依法处理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五、监督途径

电话监督:0535-6224952

行政复议:芝罘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235021,邮政编码:264000

行政诉讼:芝罘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35-6859080,邮政编码:2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