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日期:2025-02-11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尊敬的居民朋友: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芝罘区全域为禁止燃放区,在禁止燃放区内,禁止燃放、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为了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环保、和谐的节日氛围,我们特向居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法律红线不可越,文明风尚需传承。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展现奇山居民的文明素养,共同守护我们的幸福家园。

二、传统佳节有新意,环保过节更温馨。以民俗表演、打卡体验、邻里联欢等创新方式,或使用电子礼花等环保替代品取代传统的烟花爆竹燃放,让节日更加环保、和谐、有意义。

三、劝导亲友守规矩,举报违规保平安。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安全家园共守护,拒燃烟花我先行。不在禁止燃放区销售、存放、燃放烟花爆竹是广大市民的责任。城市的安全与秩序,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环保、安全的生活方式,共同迎接一个更加美好、和谐、安宁的新春佳节!


奇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