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8418/2025-01561 信息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芝罘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4-09

【临时救助】烟台市芝罘区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日期:2026-04-09 信息来源: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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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烟台市芝罘区临时救助

二、办理依据:烟民〔2018〕66号关于转发鲁民【2018】8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三、办理条件: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家庭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因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四、救助标准:

原则上控制在我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生新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 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1000 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

五、申请材料:户口簿、身份证、非本地人口需提供居住证等证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签署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经办机构查询核对。

六、办理流程:(流程图+文字)

1、申请。具有芝罘区户籍的居民或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的居民,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向所在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2、审核。街道应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对家庭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即时审批。

3、审批。街道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确定救助类别,并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街道应当按政策规定当场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七、办理时间: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130号;

东山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沟街付36号;

毓璜顶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里4号;

通伸街道办事处: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炮台路66号;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路30号;

奇山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奇山东街21-2;

白石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新庆巷59号;

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西路80号;黄务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港城西大街10号;

只楚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汇宾路8号;

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号4号楼;

幸福街道办事处: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福泰路216号

九、联系方式:

白石街道0535-6273086;黄务街道0535-6730334;幸福街道0535-6816148;只楚街道0535-6877027;凤凰台街道0535-6511038;向阳街道0535-6283967;奇山街道0535-6212722;芝罘岛街道0535-6851058;东山街道0535-6221794;世回尧街道0535-6013814;毓璜顶街道0535-6245141;通伸街道0535-625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