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8418/2025-01562 | 信息分类: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办理时间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家庭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因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生新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 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1000 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
申请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非本地户籍人口还应提供居住证。
1.办理时间:夏季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12点,下午1点半-5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上述民政政策待遇均在各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办理。
3.咨询电话:芝罘区民政局 0535-6232228
白石街道 0535-6273086
黄务街道 0535-6730334
幸福街道 0535-6816148
只楚街道 0535-6877027
凤凰台街道 0535-6511038
向阳街道 0535-6283967
奇山街道 0535-6212722
芝罘岛街道 0535-6851058
东山街道 0535-6221794
世回尧街道 0535-6013814
毓璜顶街道 0535-6245141
通伸街道 0535-625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