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8418/2025-01581 信息分类: 老年人补贴
发布机构: 芝罘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3-09

芝罘区民政局 芝罘区财政局 关于继续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09 信息来源: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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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烟台市《关于继续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烟民〔2024〕7号),为持续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切实解决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问题,现将《芝罘区民政局  芝罘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烟芝民字[2021]4号)延期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请继续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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