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8418/2025-01581 | 信息分类: | 老年人补贴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芝罘区民政局 芝罘区财政局 关于继续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09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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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烟台市《关于继续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烟民〔2024〕7号),为持续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切实解决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问题,现将《芝罘区民政局 芝罘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烟芝民字[2021]4号)延期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请继续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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