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3182Y/2025-04772 | 组配分类: | 城建环保 |
| 发文机关: |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发文日期: | 1748394309000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 编 号: | 第2504066号 | 会议编号: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
关于“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解决充电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王红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解决充电难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社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不断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解决充电难题。
一、扩大建设规模,优化建设布局
对2023-2024年度列入老旧小区改造的住宅小区,将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基础类改造项目,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用地或原有自行车库(棚)增建、改建和扩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住宅小区没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或端口不足的,全部纳入增设范围,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出资参与建设和运营。在物业管理和无物业管理小区,引导专业企业积极参与充电桩建设,依托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环物委等单位摸排小区情况、统计小区需求,连片统筹、整体布局、按需增设,方便居民充电。2024年以来,小区内共新增充电端口3990个,利用小区外公共空间增设充电端口275个,小区内增设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柜16个。
二、加强宣传引导,筑牢安全防线
立足职能职责,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应急能力。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要求物业企业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一旦发现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及私自设立充电线路、私拉电线充电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速度
加强调度,充分尊重居民需求,积极招引国内知名、专业化充电设施企业进行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规范充电收费;充分发挥市场化统筹推进作用,通过“以奖代补”支持有实力、有经验的社会企业参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的选址、安装、维护等一体化运营,继续增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彻底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的问题。
二、继续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
常态化开展执法进小区。按照每年不少于4次的频率开展联合执法。2025年,我局联合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近10次联合执法活动,涉及小区34个,共计解决问题50余条。在联合执法活动中,以消除火灾隐患、规范停车充电为目标,积极引导群众彻底改掉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习惯。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以物业管理为抓手,持续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与安全治理,切实守护居民“充电安全线”。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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