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3182Y/2025-04775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文机关: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1748394584000 成文日期: 2025-05-28
编 号: 第2504072号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加强居民楼太阳能设施安全问题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5-28    信息来源:住建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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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绍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楼太阳能设施安全问题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太阳能热水器作为新能源产品,其应用也是一把“双刃剑”,带来便捷、环保的同时,也伴随着潜在的高空坠物等安全风险。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三个强化”。

一、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2019年最高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法发〔2019〕25号)文件,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第七编侵权责任”中“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对高空坠物的预防、管控、追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区住建局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形式,督促物业企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责任,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将太阳能安全监管纳入对物业信用评价考评体系中,倒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排查整治,筑牢安全防线

遇有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楼顶太阳能、杂物、户外窗台外沿及空调外机杂物堆放等安全隐患,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清理的,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路障、警戒线等措施加强防范提醒,提示过往行人注意避让、禁止靠近,增加巡查巡视频次,切实维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以街道为单位全方位排查辖区内小区太阳能设施情况,明确太阳能设施户主信息、质保期、设施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针对太阳能设施摸排情况建立台账,争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强化宣传引导,警示提醒到位

立足物业主管部门职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防止高空坠物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警示教育,使小区业主、房屋使用人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预防重要性和追责的严肃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范和遏制高空坠物事故发生。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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