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3182Y/2025-04779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文机关: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1748395065000 成文日期: 2025-05-28
编 号: 第2504011号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芝罘区老旧小区改造后美丽家园长效运维”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5-28    信息来源:住建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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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芝罘区老旧小区改造后美丽家园长效运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芝罘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抢抓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建设机遇,锚定“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芝罘”目标,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2.48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18个,惠及居民14.4万户。通过系统性整治,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失、环境秩序杂乱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从“旧破差”到“新净美”的品质跃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二、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芝罘区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秉承“三分改,七分管”工作理念,从制度建设、群众参与、资源保障等多维度协同发力,全面构建老旧小区长效运维新格局。

(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筑牢制度根基。强化政策支持。区住建局牵头对已改造的老旧小区设施开展研究,做好移交前工程质量评估与维护,保障高品质移交。同步明确排水设施、外墙及楼内设施、道路及绿化保洁等9大类项目移交标准与路径,厘清市排水处、住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物业企业的职责边界,形成权责明细、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切实巩固改造成效。推进专业化管理。严格落实《芝罘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芝罘区美好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烟芝政办发〔2022〕2号)的要求,自2022年起由区属国有企业组建的物业公司对全区无物业老旧小区实施全覆盖接管,并坚持业委会前置,构建“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三方共管机制,确保“改造、管理、长效”全到位。

(二)完善居民参与机制,激发自治动能。以大海阳社区为样板,全面推广“党建引领、多方联动”共治模式。全区118个改造小区均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小区党支部、业主代表、物业企业等多方联动的治理架构。创新搭建“小马扎议事会”“直播云议事”等协商平台,结合“家园议事会”“物业经理接待日”等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今年以来,累计收集处理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群众关切问题260余件,形成“小事不出小区、大事网格统筹”的治理新局面。

(三)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强化运维保障。拓宽资金渠道。

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争取中央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奖补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并与发改、财政部门紧密对接保障专款专用。不断探索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小区内住宅小区作为整体,由老旧小区改造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与社会资本签订协议,由社会资本负责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增设充电桩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运营收益让渡给投资企业,供其回收投资,既有效解决充电设施不足难题,又通过收益分成实现企业投资回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居民受益”的良性循环。

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运维是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芝罘区将持续深化落实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全力打造老旧小区改造“芝罘样板”,为居民营造更加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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