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2025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2025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管部门监管服务水平,根据省局、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和我局工作安排,制定本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重点
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特殊食品等风险高、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上级监管部门通报、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涉及到的食品生产企业;问题多发、风险隐患突出、抽检监测不合格或检查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较高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包括以下内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一)飞行检查,由省局、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处)直接开展,食品生产科同时配合组织开展。
(二)体系检查,由食品生产科配合省局、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处)组织开展。
(三)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生产科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应当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对抽检不合格、舆情和投诉举报涉事单位、风险等级较高的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三、检查程序
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涉企检查的程序、标准开展。检查入企检查前,要提前7天通过“山东通”鲁执法模块提报检查计划。检查人员到达企业后通过鲁执法模块“扫码入企”实施检查,检查结束后录入检查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应监督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逐项验收;涉嫌违法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食品生产科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逐项验收。对“反复出现、反复整改”的问题要实行重点风险隐患整改销号机制,形成监管闭环。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监督检查作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由食品生产科组织实施,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由各监管所按照实际制定。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趋利检查、以权谋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