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306XT/2025-04915 | 组配分类: | 经济建设 |
| 发文机关: | 芝罘区财政局 | 承办单位: | 芝罘区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1756346934000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 编 号: | 第154-076号 | 会议编号: | 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
关于对“建立政府欠款还款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8-28
信息来源: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孙莉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欠款还款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经济大环境、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我区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较以往年度更为突出。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区已从以下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自查,摸清底数。2023年以来,省、市、区分别出台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工作思路。2025年,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部署,我区进一步明确工作方案。目前,芝罘区已全面开展梳理摸排,分部门、分项目厘清拖欠台账。其中,关于疫情欠款,芝罘区一直实行台账管理,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消化。
二是强化开源节流,推进问题化解。2024年以来,芝罘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出台《关于做好开源节流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加强财政收支、深化支出管理改革,在“开源”和“节流”上做文章,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挤出有限财力逐步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根据预算法要求,对涉及预算调整的均按程序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对未按程序纳入预算安排的支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项目,一律不予实施。同时,自2024年起,芝罘区高度重视财政可承受能力,对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干,从源头遏制新增拖欠。
芝罘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
[pdf文件下载] [pdf文件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