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烟台市芝罘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5-09-03 至 2025-10-02
征集单位:
芝罘区财政局
公告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15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字〔2024〕91号)等有关规定,芝罘区财政局起草了《烟台市芝罘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3日至10月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方式反馈至芝罘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zfqgzzx@yt.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5-6281508

邮寄地址:芝罘区胜利路210号锦绣大厦芝罘区财政局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关于《烟台市芝罘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并有效解决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亟需出台专门的区级管理办法。一方面,市级层面已于2024年修订并印发了新的《烟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为我区提供了直接的政策参照;另一方面,我区存在近年来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覆盖不全、收益收缴存在漏洞等问题。因此,制定本区级管理办法,旨在将上级政策要求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系统性地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以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支出绩效,从而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战略。

二、政策依据

《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关于预算与国有资产管理的上位法及最新政策精神。主要依据包括:

(一)国家层面法律与意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明确了新时期改革方向与工作要求。

(二)省市级制度规范:《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烟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提供了具体的框架和操作指引。

三、出台目的

规范和加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到绩效管理与监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本收益依法、足额收缴和科学、合理使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服务全区国有企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大局。

四、适用范围

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芝罘区区级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以及区属各类国有企业(含独资、控股、参股)。上述主体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及监督等活动中,均须遵守本办法。

五、文件起草过程

1.政策筹备与需求分析(启动阶段):2024年起,对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山东省及烟台市相关规定,紧密结合芝罘区行政区级财政和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启动了制度建设的筹备工作。区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系统分析了中央及省市层面的政策要求,并针对近年来我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现状,明确了填补制度漏洞、规范收益收缴与预算管理的核心需求。

2.调研论证与初稿形成:在需求分析基础上,区财政局组织力量深入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并现场到区属国企进行专题研讨,听取企业在预算管理、收益上交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与意见建议,就制度框架、核心条款达成初步共识。

3.文稿完善:经过上述深入的调研论证、针对企业实际需求的务实修改,目前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较为成熟。它既贯彻了上级政策要求,又紧密贴合了我区区属国企的实际产权结构与运营模式,旨在构建一个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法》的公众接受度和科学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主要内容

)明确管理架构与各方职责。《办法》(征求意见稿)构建了由区财政部门主导、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协同、相关企业具体实施的三级管理责任体系。财政部门负责制度制定与预算统筹,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预算编报与执行监督,企业则负责收益申报与支出落实。各方权责清晰,共同保障预算管理有序运行。

)规范收益收缴与支出方向。《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利润、股权分红、产权转让及清算收入等。其中,对国有独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利润上缴设定了明确比例。支出则聚焦于支持全区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资本性投入、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以及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保障。

)严格预算全流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与决算等环节作出了程序性规定。预算需按年度单独编制,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执行中强调收益及时足额上缴、支出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年度预算确定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形成了从编制到决算的完整管理闭环。

)强化绩效导向与监督约束。《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实施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支出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主管部门应将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此外,办法规定了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以及预决算信息依法公开的要求,确保预算在阳光下运行。


意见征集结果:

202593日,芝罘区财政局发布了《烟台市芝罘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现将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共征集到群众意见建议1条,具体内容及采纳情况如下:

1.建议内容:

建议针对区属企业梳理国有资本收益申报、上缴的简化操作指引(如流程节点、所需材料清单),帮助企业更高效合规完成相关工作,减少沟通成本。

2.采纳情况:

    该意见已被采纳。政策实施后,将会通过政府网站、区属企业联络群等渠道发布政策图解或流程图等解读材料,方便区属企业及社会公众快速理解预算上缴、支出方向等关键内容,助力政策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