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渔民“生命港”!芝罘区审议通过两个渔港管理章程

日期:2026-03-23 信息来源:芝罘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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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芝罘 3月20日,芝罘区审议通过《东口渔港管理章程》《海和渔港管理章程》。东口渔港、海和渔港均位于芝罘岛南侧芝罘湾内,是列入《山东省渔港名录》的核心渔业枢纽,承担着全区400余艘渔船的停泊、作业及配套服务保障任务。原港章于2017年印发实施,已无法适应当前渔港规范化管理和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此次修订历时一年有余,经现状摸排、专题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累计采纳公众建议4条。新港章重点围绕三方面进行调整:一是重新核定港界坐标及设施参数,实现渔港精细化管理;二是优化进出港报告流程,明确船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船员配备、设备有效性的源头核验;三是细化安全环保和应急处置要求,进一步提升渔港综合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新港章将于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下一步,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宣贯培训,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促进渔港经济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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