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2026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6-05-27 信息来源: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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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我区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监管部门监管服务水平,根据省局、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对象。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部门通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事件等涉及到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问题多发、风险隐患突出、抽检监测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新取得登记的小作坊。

(二)重点品种。乳制品、运动营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糖果等消费量大的食品;月饼等节令食品;水产制品、海参等特色食品。

(三)重点事项。重点围绕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标签、企业自查以及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除飞行检查外,其他检查方式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

二、检查方式

(一)飞行检查,由省局、市局食品监管科(处)直接开展,食品生产科同时配合组织开展。

(二)体系检查,由食品生产科配合省局、市局食品监管科(处)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科同时配合组织开展。

(三)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生产科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对特殊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为C级D级的食品生产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抽检不合格、舆情和投诉举报涉事单位、风险等级较高的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四)检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应监督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逐项验收;涉嫌违法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查处。

、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食品生产科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逐项验收。对“反复出现、反复整改”的问题实行重点风险隐患整改销号机制,形成监管闭环。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监督检查作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由食品生产科组织实施,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由各监管所按照实际制定实施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趋利检查、以权谋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