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3158E/2026-103572 | 组配分类: | 社会建设 |
| 发文机关: |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 | 承办单位: |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8-10 | 成文日期: | 2026-08-10 |
| 编 号: | 第2605114号 | 会议编号: | 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
关于“加强对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杨风英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您在建议中深刻剖析了当前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在进货查验、储存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群众共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实操性很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加强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食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源头管控,开展全面摸排
开展辖区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全面摸底排查。根据我区监管实际,以现有监管数据为基础,对全区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开展摸底排查,留存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建立 “一户一档” 动态管理台账,全面掌握辖区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数量及分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结合辖区实际,丰富监管模式
一是按照“深入排查、即时纠错、现场规整”的工作原则,坚持以提高现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充分利用和整合监管资源,由各监管所通过日常巡查把好第一道关口,由局监管科通过重点督查深入推进规范管理。二是结合整治重点,深入排查整治。对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开展一次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在检查的同时,做好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我局每年会根据风险分级(所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均已划分等级)对各等级的经营者开展不定时的检查。主要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场所卫生、索证索票、食品质量、健康证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规范。要求食品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留存进货单据、供货者证照复印件。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经营的食品要渠道合法,手续齐全,且经初步感官验收合格。强化对粮油、肉等老百姓关心的产品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监督检查,对于猪肉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根据省局的要求,现在已经全面落实“鲁牧云”和“山东食链”的使用,确保来源可查。四是全面推行“互联网+AI”监管摄像头的安装。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引导其安装摄像头,并入省局监管平台,从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三、借力专项抽检,加强技术支撑
根据上级各类专项检查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经营状况,在检查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将抽检适时向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倾斜,对消费量大的产品开展随机抽检,为有效地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打好基础,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安全有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共治渠道
一是宣传到位,利用芝罘湾畔等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引导。二是帮促到位,联合街道等部门对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进行业务指导,补足短板。三是社会共治,提升居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与监督参与积极性,打造 “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 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社区生鲜便民服务点的食品安全纳入年度检查计划,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筑牢社区 “菜篮子”食品安全防线,让广大居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