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2833D/2026-102985 | 组配分类: | 教科文卫 |
| 发文机关: |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 承办单位: |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7-07 | 成文日期: | 2026-07-07 |
| 编 号: | 第2605079号 | 会议编号: | 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
关于“严厉打击‘黑救护车’乱象 筑牢生命转运安全防线”建议的答复
原丰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严厉打击‘黑救护车’乱象筑牢生命转运安全防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黑救护车”问题及整治建议,切中民生痛点,与我局当前重点工作方向高度契合。近年来,我局始终将救护车规范化管理作为重点任务,结合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打击“黑救护车”专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夯实监管基础
根据《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烟台市救护车配置与使用管理的通知》(烟卫医〔202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现存救护车辆进行了逐车逐单位排查梳理。截至目前,我区现有120网内救护车5辆、网外救护车47辆,已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备案登记,并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同时,我局定期与交管部门及上级卫健委进行车辆信息核对,严卡新增救护车辆设置标准,对车辆外观、用途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在管车辆规范运行。
(二)推行“一车一码一档案”,强化社会监督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将救护车号牌与二维码绑定,实行“一车一码一档案”管理,并安排专人每月扫码复核车辆信息。目前辖区救护车已全部完成二维码喷涂工作,方便执法部门、群众及媒体实时扫码查询车辆所属单位、编号及投诉举报电话,有效营造了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梳理排查“黑救护”等问题线索,按职责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及其衍生问题,并将查办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二是强化安全管理,转发省卫健委相关通知,要求各单位落实救护车管理主体责任,严禁私自改装、出租、出借、挂靠或挪作他用,明确120在线急救车辆仅限执行院前急救任务,非执行急救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警灯,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保持高压震慑
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未经登记注册、不具备医疗救护资质的“黑救护”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非法行医、强迫交易等犯罪线索,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压实医院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继续要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加强对院区的秩序管理,严禁“黑救护”人员及小广告进入。同时,在院内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严禁院内工作人员与“黑救护车”经营者存在利益勾连,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防范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宣传、医院告示等多种途径,持续向公众揭露“黑救护车”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公布正规服务渠道和投诉举报电话(如12345政务热线),鼓励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引导和规范我区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的良性发展,筑牢生命转运的安全防线,切实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