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3182Y/2026-102959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文机关: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6-08-05 成文日期: 2026-08-05
编 号: 第2605112号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实施老旧小区供暖改造“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8-05 信息来源: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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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枭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老旧小区供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及民生供暖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支持。我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要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牵头指导和协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老旧小区摸底调查、改造计划编制、项目进度调度。根据烟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2版),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老旧小区供暖设施属于供热专营配套设施,由供热专营单位自主负责升级改造、运维管护。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启动前,将需改造小区清单及范围函告供热专营单位,由供热单位结合自身设施台账、管网运行状况、设备老化程度及居民实际供暖需求,自主研判、统筹制定供暖设施改造计划,独立组织实施供暖管网、换热设备等供暖专项改造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坚守民生导向,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持续优化部门协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梳理、范围函告、时序衔接、统筹协调等工作。

以上是我们对您的建议的答复,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