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积极争取上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
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
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2026年芝罘区争取上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专项资金635万元,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方共赢。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管控
为共同解决区域VOCs排放突出问题,按照“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原则,芝罘区协同黄渤海新区、福山区启动三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管控,进一步加强对臭氧与颗粒物污染的管控力度。自实施协同管控以来,三区空气质量取得显著改善,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步优化,优良天数比例保持高位,臭氧与颗粒物复合污染防控能力明显增强,重点行业VOCs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区域协同治污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二、逐步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
对西玉树明渠进行现场实际踏勘,确定河道污染主要污染源,以生态学和生态修复学原理为指导,针对水体生态系统现状和治理目标,采取以“微曝气增氧+水生植物种植+微生物菌种缓释定殖”为核心的“微曝气辅助生态修复”河道生态治理技术,通过多技术协同作用,逐步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
三、支持沿海海洋垃圾污染整治
芝罘区海岸线长,受季风、潮汐等因素影响,易发生岸线海洋垃圾堆积,针对岸线漂浮物、海草及各类环境卫生问题,通过人工实地溯源核查、影像记录归档、专项保洁队伍组建、专业环卫设备配置等方式,搭建常态化环境治理运维机制,全面排查海域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环境清洁、垃圾转运、海面清捞等保洁作业,有效整治海域脏乱差问题,保障辖区生态环境整洁有序。
下步,芝罘区财政局将继续跟进生态环境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深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高质高效,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蔡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