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6-86766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只楚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6-07-24 |
南郊污水处理厂供华能福山发电厂再生水项目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2020年5月12日)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南郊污水处理厂供华能福山发电厂再生水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为提供南郊污水处理厂供华能福山发电厂再生水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
地块位置范围: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西玉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兴华股份经济合作社
拟征地总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0.9404公顷。
用途:供水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公布的烟台市芝罘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及烟台市芝罘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市惠风和畅林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作斌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鸿达街16号院内 联系电话:18953507092(邮编:265500)
电子邮箱:412743251@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南郊污水处理厂供华能福山发电厂再生水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和诉求]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权利人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
(二)主要事项
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3.本次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4.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5.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6.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烟台市惠风和畅林业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